加州用户状告腾讯,开启司法讨伐微信侵权之战

1月8日,数名加州用户向微信母公司腾讯发起集体诉讼,其诉状当天被正式提交给圣克拉拉县(Santa Clara)加州高级法院。该诉状针对包括微信“违反加州宪法赋予的隐私权和自由言论权”等在内的11项指控。

此案的被告为“腾讯美国有限责任公司”和“腾讯国际服务有限公司”。

本案首席律师王代时对美国之音表示,之所以选择在加州把腾讯(微信)告上法庭,有几个原因:“首先,加州占据道义上的优势,加州华人众多微信用户也多;其次,加州法律对于隐私权和自由言论权保护程度高;最后,腾讯的美国总部在加州圣克拉拉县的帕洛·阿尔托(Palo Alto)。这几个因素让我们选择在加州法庭发起诉讼变得顺理成章。”

特朗普总统曾下令在美国禁封微信,但这一行政命令因涉及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等法律问题,至今还没有获得美国法院的认可。

诉状列出的两个被告,“腾讯美国有限责任公司”在美国德拉瓦州注册,总部位于加州帕洛·阿尔托市派克大道2747号。被告之二是“腾讯国际服务有限公司” ,在新加坡注册,坐落在新加坡国际广场,“是负责美国加州微信用户的相关承包商”。

美国腾讯在加州帕洛·阿尔托的总部。(图片来自网络)
美国腾讯在加州帕洛·阿尔托的总部。(图片来自网络)

诉状指出:“微信的服务规定中没有明确说明禁止批评党国的内容。而事实上这样的内容却遭到禁止,这并不是因为,不禁止这样的信息,微信在技术上就无法正常运作。”

《华盛顿邮报》在题为“中国审查制度通过微信入侵美国”的文章中说,北美的微信用户表示,该应用程序已经阻止他们分享不满意中国当局的内容,因此,有些人支持特朗普对微信的使用禁令。

该文说,被采访的人中有许多支持白宫的禁令;另一些人不支持禁令,但是要美国施压微信的所有者腾讯,让它停止内容审查。

该文还称,美国每星期的微信活跃用户为230万。

加利福尼亚微信用户希望以集体诉讼的形式提出申诉,寻求法院命令,以允许他们使用该应用程序而无需受到出于政治动机的审查和监视。

(V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