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四川男子抓700多只癞蛤蟆面临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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癞蛤蟆 蟾蜍

中国四川三名男子日前因在保护期内抓捕超过700只癞蛤蟆,被指控非法狩猎,面临司法追究。惟目前不知道这3名男子抓癞蛤蟆有何用处。

事发地在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据中国新华社今天6月20日发自成都的消息,三名男子捕获的700多只癞蛤蟆,经鑑定是“中华蟾蜍”,被定为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四川规定每年3-7月是癞蛤蟆禁猎期,依中国刑法,在禁猎期,抓捕癞蛤蟆超过20只就需负刑事责任。

涉案嫌疑人朱某、王某文、王某成在资阳县“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中央社今天报道这个消息时,根据2014年7月河南有人抓了87只蟾蜍被拘3个月来估计这三名四川男可能也要被关3个月。该报道还说,在台湾,因为蟾蜍数量多,没有被列为保育动物。

据报道,这三名抓蟾蜍男子中的两人在资阳乡间因形迹可疑被丰裕镇一名警察尾随跟踪。于是他们将摩托车丢弃在一辆面包车旁,不见了踪影。警方却发现这辆面包车内有很多癞蛤蟆,被分装在几个编织袋内。警方后来循线抓到了3名男子,并按照非法狩猎罪移送法办。

这三男所捕的中华蟾蜍是中国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三有”动物是指“有益、有重要生态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其中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

据资阳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邓平表示,每年3-7月是四川的禁猎期,刑法规定,在禁猎期狩猎的野生动物20只以上就有刑责。

(源自法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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