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彭博士】从国际法和国内法角度看美国政府抓捕马杜罗是否越权
采访人:毛 芃 / 被采访人: 彭丽芳博士
近日,许多国际媒体和法学专家都对特朗普政府出兵委内瑞拉抓捕马杜罗总统的行动非常关注;社交媒体上,网友们也都议论纷纷,因其涉及美国政府使用武力并在外国领土逮捕外国领导人是否合法。
1月6日,我采访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区)人文社科学院的彭丽芳博士,请她从国际法和美国国内法的角度,谈谈美军采取军事行动跨境抓捕马杜罗是否具有合法性。
彭博士是研究国际关系和政治学的学者,是新西兰维多利亚大学毕业的政治学博士。 —— 编辑

马杜罗被押解去法庭
1)毛芃:特朗普政府派出美军于1月3日凌晨在委内瑞拉抓捕总统马杜罗,这一事件为何会引发巨大国际性关注和争议?
彭博士:这是一次美国在外国领土上使用武力并逮捕现任外国领导人的军事行动。它直接触及国际法的核心原则——国家主权、领土完整与不干涉内政。同时,它也引发了另一个关键问题:美国总统是否可以依据美国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
2)毛芃:新西兰怀卡托大学国际法专家亚历山大·吉莱斯皮 (Alexander Gillespie)教授认为美国的军事行动是非法的。他说:“只有在自卫的情况下才能攻击他国,而且情况必须紧急,行动必须适度,并且除了使用武力之外别无选择。” 请问你怎么看待这一说法?
彭博士:多数国际法学者认为,特朗普政府在未经国会或联合国授权的情况下,对委内瑞拉发动攻击并拘捕该国总统违反了国际法,这是因为根据《联合国宪章》,成员国不得使用武力侵犯他国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委内瑞拉并未对美国发动武装攻击,因此,美国并不能够用自卫原则为其行为辩护。
另有法学专家指出逮捕某人并让其接受审判属于执法行动,不属于自卫。不过,特朗普政府可能会使用美国国内法中的自卫原则,将其行为合理化。
也就是说,这个案子可以分两层来看:从国际法看,显然不合法;但从美国国内法看:存在灰色空间,但取决于如何解释。
3)毛芃:在法庭上,马杜罗称自己是“战俘”,一口否定了法官对他提出的包括“毒品、恐怖主义”在内的四项指控。既然专家们普遍认为抓捕并审判马杜罗不符合国际法,特朗普政府将如何利用国内法审理这个案子呢?
彭博士:首先,特朗普政府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起诉马杜洛的罪名都成立。
美国政府几乎不可能从国际法角度为自己辩护,但是会转向美国国内法。
特朗普政府的律师提供的辩护理由很可能是美国的国内法赋予了美国总统下令突袭委内瑞拉、抓捕马杜罗的权力,并且在这一行动上,国内法的权威高于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的权威。
具体的法律依据,特朗普政府仍尚未公开详细阐述。
在未来的庭审中,有关国内法与国际法之争议,至少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 国际法是否允许美国这样做?
- 美国是否真实存在超越国际法权威的国内法?
- 如果存在这样的国内法,当国际法与美国国内法相冲突时,国内法赋予美国总统的权威是否真的高于国际法?
- 美国历史上是否有先例支持美国在海外“执法”?
4)毛芃:美国国内法能够授权总统下令军队到外国领土逮捕该国领袖吗?
彭博士: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从美国的实际情况和司法解读层面而言,其行为可能合乎美国国内法,也可能不符合。争议取决于如何定义相关国内法以及美国最高法院对相关国内法或惯例的解释。特朗普是否越权,最终取决于最高法院如何解释总统权力。
然而,最高法院还从未审理过相关案件。美国最高法院只是在19世纪时,裁定无论外国人是否合法入境美国,都可以对其提起诉讼。因此,马杜罗是否是被绑架送至美国接受审判,并不影响对他的判决。
5)毛芃:请问美国历史上是不是有类似的先例?
彭博士:有的。1989 年美国对巴拿马发动代号为“正义之师行动”(Operation Just Cause)的军事行动:老布什政府入侵巴拿马抓捕其实际领导人曼努埃尔·诺列加(Manuel Noriega)。
当时的美国总统和司法部为了应对外界批评,在当年发布了一份备忘录,赋予FBI在美国领土之外调查和逮捕外国人的权力,并且声明美国的行动并不违法,虽然国际法不适用,但国内法的权威高于国际法。
与马杜罗一样,诺列加也曾因贩毒在美国被起诉。
美国政府当年将抓捕诺列加的行动称为对执法部门的军事支持,现在则是将对马杜罗的行动描述为对司法部的“支持”。
不过,那份关键的备忘录-《联邦调查局在域外执法权限高于国际法》(Authority of the 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to Override International Law in Extraterritorial Law Enforcement Activities)- 并没有经过美国国会的审查与通过。
然而,美国历史上有个不成文的做法:如果美国国会对总统的行为或行政命令与文件不提出反对或约束意见,即被视为是默认与许可。
因此,特朗普政府很可能会将先例或者备忘录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内法,从而为其行为辩护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巴拿马的诺列加案例未必适用于委内瑞拉的马杜罗案。
6)毛芃:为何诺列加案例未必适用于马杜罗案呢?
彭博士:因为这两个案子之间存在着关键差异:
一是在前者中,诺列加宣布由反对派候选人胜出的大选结果无效后,老布什总统随即在巴拿马运河区驻军,巴拿马国民议会则通过向美国“宣战”的决议;
二是一名美国海军陆战队军官在穿过巴拿马国防军路障时遭枪击身亡。
因此,美国自卫的理由较为充分。
但在马杜罗案中,这些条件均不存在,用“自卫原则“辩护是否能够成立极不确定。
7)毛芃:目前这个案子是在纽约曼哈顿联邦法院审理,代理过维基解密创始人朱利安·阿桑奇(Julian Assange)的律师巴里·波拉克(Barry Pollack)为马杜罗辩护。请问这个案子最终会由美国最高法院做最终裁决吗?
彭博士:目前尚不确定。美国最高法院从未审理过总统是否可下令在海外抓捕外国现任领导人的案件。只有在案件上诉至最高法院时,这一法律真空才可能被填补。
8)毛芃: 能否从国际法和美国国内法的角度,对这个案子做个总结性评论?
彭博士:总体来说,国际法是不能为特朗普政府袭击委内瑞拉抓捕马杜罗提供合法性的。
至于美国国内法是否能提供依据,取决于如何定义国内法。如果对国内法赋予宽泛的定义或是对总统自由裁量权赋予宽泛的权限,则可认为美国存在能够参考的先例。
如果将美国的国内法理解为成文法或者需要经过国会通过并实施的法律,那么美国几乎没有相关的国内法。
迄今为止,美国最高法院还未审理过这样的案例。如果案件不能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特朗普政府大概率会在短期内完成对马杜罗的审判。
